“检察院通过案件的方式参与到社会治理中来,通过创新“轻罪治理”的新模式,真正实现了治罪与治理并重,非常值得提倡”,县人大代表文燕这样说。近日,台江县检察院召开了“轻罪治理”工作座谈会,县人大、政法委、公安、法院、司法局等部门及部分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人民监督员参与了会议。
会上,姚敦莉副检察长就该院“轻罪治理”工作作了介绍,从“轻罪治理”社会背景、探索“轻罪治理”工作“后半篇文章”举措以及适用罪名、取得的成效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说明。第一检察部负责人蒙继芬以典型案例的方式为切入点,介绍了一起轻罪案件办理情况,介绍检察机关在“轻罪治理”中采取灵活、多样的非刑罚处罚措施,让行为人法治意识入脑入心,真正做到治理与治罪并重,通过典型案例讲评的方式让与会人员更加直观全面了解检察机关“轻罪治理”全过程,轻罪治理行为人可能被免于追究刑事责任,但不等于不承担一切法律责任。会上,与会人员针对“轻罪治理”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,并肯定台江县检察院“轻罪治理”工作的创新模式,实现了执法办案三个效果相统一。
目前,台江县检察院在轻罪治理工作中已初具规模,下一步,该院将结合工作实际,不断完善经验,使“轻罪治理”体系更加科学化,规范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