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言有物,行有恒---规范财务制度
时间:2017-11-24  作者:  新闻来源:院计财科  【字号: | |

  

  2017年以来,为规范我院财务制度,防止财务制度出现漏洞,给违规滥用专款等行为的滋生提供条件,我院纪检组同财务科定期对我院账务进行督察。

  2017年8月21日,我院纪检组长张应龙同志连同财务人员张宽智同志、姜祝萍同志对单位内部财务账务进行一次检查,及时对发现问题进行分析,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措施,不断完善我院财务管理制度,预防不符合相关财务制度管理的问题,提高我院财务的规范性,内部管理能力。

  财务制度管理需要言之有物,行之有恒,以保证单位财务的真实性、合理性、规范性,而我院财务定期检查要形成长效机制,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。

  报:省检院、州检院

  送:县委办、县人大办、县政府办、县政协办、县纪委、县政法委、县组织部、县宣传部、县统战部、县委督查室、县政府督查室、县“两学一做”办、县铸勤办、县法院、县公安局、县司法局、县机关工委、县工会、党建办、文明办、县妇联、县群众路线组、台拱镇综治委、吴世胜、杜贤伟、全宏超、吴元、杨胜刚、赵凯明、杨胜林、范修文、杨光礼、黄国盛、本院领导

  发:本院各工作部门

  台江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2017年8月22日印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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